新公司法降低公司注冊資本數額
原《公司法》規定,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:以生產經營為主和以商品批發為主的公司為人民幣50萬元,以商業零售為主的公司為人民幣30萬元,科技開發、咨詢、服務性公司為人民幣10萬元; 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1000萬元。對有限責任公司的出資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款,都要求一次繳足和募足。
對此,新《公司法》作了三方面的修改,一是取消了按公司經營方式區分最低注冊資本的規定。二是將有限責任公司的最低注冊資本額降至人民幣3萬元,將股份有限責任公司最低注冊資本額降至人民幣500萬元。三是允許股東可以按照法定比例繳納出資,即首次出資不得低于注冊資本的20%,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。其余部分可以在兩年內分期繳納,其中,投資公司還可以放寬到五年。
